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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123向瓯海区政府问:投诉南白象街道办事处对桥头河锦园部分非法群租房认定不合法规

2021-11-24 23:17:49栏目:首页 > 温州民生

既明确限定本幢西边间住宅房出租房间总数应不得超过4间,另《温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办法》第九条也明确规定原始设计为阳台和非居住空间(应包括客厅和餐厅)的不得出租供人居住。而桥头河锦园该出租房不但出租房间总数超过4间的上限,同时也将非居住空间进行改装成出租房间进行出租居住。

另桥头河锦园除11004号外,同样15004号房也存在非法改装群租房的空调外机凌空排水扰民事件,小民迫切希望当地街道政府能为民解忧,万分感谢!


瓯海区南白象街道办事处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桥头河锦园1幢2单元04号住宅房群租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南白象街道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经调查,桥头河锦园除1幢1004号、1幢5004号房不存在你所反映的非法群租房、非居住空间进行改装成出租房间进行出租居住的问题。空调外机凌空排水排问题是小区内部管理问题,需邻里自行沟通或通过物业、居委会协调解决。 承办单位:瓯海区南白象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05775680110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