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uliming85向市住建局问:关于样板房相关问题
zhuliming85向市住建局问:
样板房是否需要保留到交付的时候,如果开发商在交付前,提前拆除样板房,是否属于违规行为。
市住建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样板房交付”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全装修工作的补充通知》(浙建〔2020〕6号)文件精神,房地产经营者预售全装修商品房的,应当提供交付样板房。交付样板房的保留时间,自全装修商品房交付消费者之日起不少于六个月,或者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两年。鼓励实施样板房保全证据影像公证及样板房承诺书公证,坚决杜绝交付样板房私拆现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