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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水桥村民向苍南县政府问:无房产户口分户要怎么办理?

2021-12-23 22:41栏目:温州民生

平水桥村民苍南县政府问:

老家平水桥村有一房子被认定为违章17年底已拆除,政府说给我们分两户无房户,至今还没下来,一直住在暂住房里,现在一家8口我两个兄弟一个妹,我有两个小孩子还有老婆4口人,我已建立了属于自己的家庭,就需要从父母的户口本中独立出去,自立新的户主无房产户口分户要怎么办理?

 

 

苍南县公安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想从父母的户口本中独立出去,自立新的户主,无房产户口分户要怎么办理”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苍南县公安局行政审批科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根据《苍南县公安局户口迁移实施细则(试行)》第十条(二)针对农村房屋无产权证及县内其他地方无产权登记的实际问题,凡户内家庭成员多子女达到法定结婚年龄,需要分户的,经本人申请,可以允许在同一住址分户登记(离婚迁回原籍人员,不再予以分户;户内只有一子女的不予以分户)。所需材料:①申请报告;②相关人员身份证、户口簿; ③已婚申请人结婚证; ④户内家庭成员本人、配偶及子女提供县内无房产证明。⑤房屋所有权分割材料或家庭成员分家析产协议书;⑥村(居)委同意分户的证明材料;⑦社区民警入户调查户内家庭成员实际居住地情况。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承办单位:苍南县行政审批科 经办人:吴园苑 联系方式:0577-64718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