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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乱流年向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问:低于购入价出售房屋,个人所得税如何征收

2021-12-23 14:42栏目:温州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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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乱流年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问:
领导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有一间房子,有购买发票,满2年了。现在因为打算低于购买价出售,那么还需要缴纳个税么?是全额的1%么?不知道是怎么算的,特此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答复:
您好,您的问题我局已经获悉。个人转让房产,不能提供原始凭证的,按1%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能够提供原始凭证的,按20%差额征收。计税依据按交易价和房产最低核定价格孰高计算,故低于购买价出售仍可能需要缴纳个税。具体情况建议您直接咨询所在地不动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