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人百晓向鹿城区政府问:温州大道第一商业街疫情期间商户聚众
龙湾人百晓向鹿城区政府问:
问政温州市鹿城区政府 2020年3月16日温州大道第一商业街商户因疫情期间商户聚众与物业讨要减租方案,因为疫情期间全国商场租金减免,而温州大道物业以商户在疫情期间聚众闹事名义,把各商户叫进鹿城南浦派出所以疫情期间聚众为由,要求商户检验核酸,然后等待8天拘留。请问温州市鹿城区政府按照疫情期间条例聚众者需要做新冠核算检验,然后拘留8天,那么温州大道第一商业街是否需要政府强制关闭?疫情条例不能单方面成为温州大道第一商业街物业整治商户的法律。
问政温州市鹿城区政府
温州大道第一商业街商户做核酸检验该市场是否需要关闭做新冠核查?疫情条例不能单方面成为温州大道第一商业街物业整治商户的法律。鹿城区政府应该合理维护商户的自身权益。
区公安分局 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温州大道第一商业街疫情期间商户聚众”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鹿城公安分局南浦派出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被拘留的人员(曹雪玲)因扰乱公共秩序,被鹿城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八日的行政处罚。根据温州市公安局关于疫情期间行政拘留人员押送规定,凡执行行政拘留的均需进行新冠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才能执行拘留,目前没有要求对商场经营户做核酸检测的硬性要求。 承办单位:鹿城公安分局南浦派出所 联系方式:8839411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