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君主网搜罗温州各县区动态

广阔天地66向苍南县政府问:苍南县市2019年温州市唯一一个人口负增长县、市、区

2021-12-23 09:22:05栏目:首页 > 温州民生

请问接下来有何举措?是卖地,卖高价房来拒绝外来人口?

(均价16000一平方的房子新楼盘甚至敢卖20000一平方,请问县政府如何看待?)房价过高在外地发展的苍南人都不敢回来了一起建设美丽南大门!


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苍南县城房价过高,导致人口吸引力下降”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合同广告监管科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根据县政府职能配置规定,我局主要负责商品住房价格监管和宣传广告监管职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国家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大多数商品和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格,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商品住房价格作为市场调节价,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住房价格依法享有自主制定的权利。商品住房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商品住房价格受各种因素影响。根据县政府《关于“一件事”办理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会商和明码标价报备的通知》(苍政发[2019]16)规定,商品住房销售实行价格会商,由我局牵头召集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对受理的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进行评估会商;符合备案条件和要求的,由我局予以备案,出具《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报备登记表》。2019年下半年,苍南县的房地产量价趋向下行,几个新开盘的商品住房销售情况欠佳,房开公司因商品房价格下调已引发多起群体性投诉,影响社会稳定。今年受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影响,苍南商品住房量价齐跌、下行加大,房地产市场整体疲软。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房地产市场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监管,强化对开发项目的价格备案、宣传广告管理,对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销售价格严重背离市场的项目不予价格备案;依法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哄抬房价以及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承办单位: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合同广告监管科 联系方式:6887731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