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helin向永嘉县政府问:1490个非机动车位在不见了?瓯北华鸿幸福里验收通过,非机动不翼而
chahelin向永嘉县政府问:
根据备注第13条停车配置更加条件书要求更加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城市建设工程停车场(库)设置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13)根据机械停车库设计4.5.8中地面机械停车库应设有不少于该停车库数15%的车位作为停侯区,审批中并无此侯停车位,希望政府在审批设置的的的时候参考标准配备,并参考开发商的理念和宣传册进行设计和查验。
幸福里工程中,所有的审批材料都有非机动车库的存在设置了1490个非机动车位,在验收的时候,这些车位都不翼而飞????政府部门没有一点监督作用,还能通过竣工验收???我想请问政府设立总平面图的作用,和公示图纸和非机动停车位的作用????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瓯北华鸿幸福里工程中非机动车位”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经查,非机动车位原设计就在6#、7#、8#楼架空层下局部,1、2号楼商铺南侧,项目验收阶段,非机动车位均已根据设计要求画线定位,我局政务服务科向房开了解到,由于每位业主都签署过委托改造协议,要求房开对架空层、公共部位进行提升,业主代表在与房开的协商过程中,要求不得将非机动车开到小区内,故房开将6#楼架空层局部的非机动车位改为了公共休闲区。7#、8#楼下局部部位的非机动车停车位设置后,还至今闲置。1#、2#楼南侧的非机动车位已经画线,均已停满了非机动车。 承办单位:政务服务科 联系方式:6725255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