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bl0710向市人力社保局 问:关于社保中大病保险和长期护理
2021-11-23 13:36栏目:温州民生
wbl0710向市人力社保局 问:
7月份社保最新基数中多了2个新增项目:1.大病保险 (定额);2.长期护理险(在职长期护理险),请问大病保险是个人还是企业缴纳的,是按定额的金额缴纳么?另外,如果已经买断医保的人员,那么新增项目是否也不用缴纳?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答复: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在来信中提到的两个新增的险种,其中职工大病保险制度我市从2015年开始建立并实施,单位和个人分别按照60%、40%缴纳大病保险费。2019年缴费标准为65元/年,单位按比例需要承担39元/年,按年一次性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整体划拔;个人需缴纳26元/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从2019年7月1日开始施行,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费部分从职工医保基金中按缴费基数的0.25%按月划拔,个人缴费部分按年一次性筹集,在职职工按缴费基数的0.05%筹集,退休职工按缴费基数的0.1%筹集。 大病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职工个人缴费部分,首先从职工个人账户划转,没有建立个人账户的,由参保人员个人缴纳,长护险还可选择由养老保险基金缴纳。 经电话沟通,您目前为单位在职职工,已正常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应该已按规定缴纳大病保险和长护险费用,并享受相应的待遇,与是否买断医保不存在必然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