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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HY2015向平阳县政府问:关于腾蛟镇腾龙花苑小区的高层建筑把天井改建阳台的再次咨询

2021-11-23 10:10:22栏目:首页 > 温州民生

TJHY2015平阳县政府问:

http://wlwz.wenzhou.gov.cn/wzshow_121564.html

关于腾蛟镇腾龙花苑小区的高层建筑把天井改建阳台的咨询,已经得到答复:已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建设工程,要改建、扩建,需征得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办理审批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建设。那么问题来了——相关单位答复是必须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同意并办理审批手续,否则不得擅自建设。目前据了解是仍旧准备进行改造!如果最终还是擅自改建天井为阳台,是不是需要拆除并承担相应责任?虽然我们幢的高层小区是分开左右两边的,不是直接影响到所有业主的房子,但是难免会担心擅自改建天井为阳台,后期会影响整幢高层建筑的建筑质量稳定,我们也跟着遭殃。如果他们还是执意开工擅自改建天井为阳台,如何通知相关主管部门介入阻止?相关主管单位的联系电话请提供一下。

平阳县腾蛟镇人民政府答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腾龙花苑部分业主执意开工改建天井为阳台,如何通知相关主管部门介入阻止?相关主管单位的联系电话请提供一下。”的事项,经我镇调查核实,现把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我镇经现场核查后于2020年7月11日组织人员对腾龙花苑小区天井违章改建部分进行拆除,因该拆除行动需入户实施,户主拒绝配合,当日拆除行动被迫中止。考虑到强制实施外部拆除一来高空作业风险较大,二来对房屋整体质量安全会造成损害,现经镇政府与业主沟通,已责成业主1个月内自行将改建部分进行拆除。 经办人:王发双 (镇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7-58118564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