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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zhe06向市住建局问:人才住房配售问题

2021-11-23 05:58栏目:温州民生

hzhe06市住建局问:

请问一下,如果申请并购买了人才配售的房子,若10年里离职读博(全日制)是否会违反合同,需要归还房子还是退钱?本市读博和异地读博是否有不同影响?

市住建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人才住房配售政策”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感谢您对人才住房工作的关心,根据《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温委办发〔2019〕70号)文件第十四条规定:“配售的人才住房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10年内为共有产权,不得上市流通周转、不得办理抵押贷款(用于购买本套住房的公积金和商业按揭贷款除外),发生购房人离温、离职未就业创业6个月以上、违反合同约定等情形的,住建部门指定的国有运营单位有权回购人才住房,回购价格为原购买价格加利息(以原购买价格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交款之日计算至回购之日)。”以上信息供您参考,如还有其他需要咨询事项,请联系:0577-89987295、89981062。感谢您对人才住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