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镇余南村向龙港市政府问:重建房子:规划建设局确定超建2米不合法与综合行政执法局确
260.9㎡、证号:乡字第330383202000085号,经现场勘查核对一层有存在超长2米左右。建议您向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 承办单位: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浙江政务咨询投诉】:先生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编号:DH20202372714184,已由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答复,回复内容如下:您反映的 DH20202372714184 件已收悉,并转我市综合执法局调查处理,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该处有合法手续。 经办单位:综合执法局经办人:张成楼 联系电话:64202111审核单位:综合执法局。现就办理过程、服务态度和办理结果等情况进行评价。您可以选择:1、满意;2、基本满意;3、不满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