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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皮球123向市人力社保局 问:生育险问题,谢谢

2021-10-23 14:17:00栏目:首页 > 温州民生

小皮球123市人力社保局 问:

各位领导好,现关于生育险还有一些疑问。望咨询

1:生产前女方已缴纳12个月的社保,生产后社保未缴纳断掉(未申请补贴前)是否会影响生育补贴的申报。

2:费用报销看到可以在医院出生一件事联办,请问附二医可以这样吗?如果可以的话需要怎么做呢?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鹿城分局答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关于“生育险报销申请”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鹿城医保分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如下:1、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职工在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已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二)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和复通手术的;(三)职工申请支付生育保险待遇时,其生育保险关系处于存续状态。2、温州“出生一件事”的服务机构含“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出生一件事所需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落户方户口本、新生儿电子照片、结婚证、委托书(非母亲申领时)。承办单位:鹿城区医保分局;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554号泰安大厦C幢2楼,咨询电话: 0577-8812981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