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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983120向鹿城区政府问:关于温州第二中学入学相关的问题

2021-07-23 05:03栏目:温州民生

h983120鹿城区政府问:

目前,温州二中入学具体要求如下:1.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鹿城城区;2.入学房产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20平方米以上,领取房屋产权证(包括新购房、买卖、析产、继承等)须满三年,营业用房、商业用房、生产用房等使用性质为非住宅类的产权证不作为入学依据。

另外,《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初中2019-2021年秋季入学预警公告》:温州市实验中学,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温州市第二中学实施招生预警,对2019年3月31日以前取得该校施教区内房屋所有权且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全额保障入学;如学校仍有空余学位,则面向2019年3月31日之后购置房产且符合条件的申请入学对象,按照房屋所有权证取得时间先后顺序接收入学;其余对象按相对就近原则分流到有空余学位的周边学校。



我的问题是:温州二中学区房2016年购进,面积100平米左右,小孩户口也当年随房迁入,2022年也要上初中了。如果我现在把这套房子卖了,再买附近的温州二中学区房,面积也是100平米左右。那么我的小孩在2022年是否符合全额保障入学资格(参照入学预警公告,2022年招生也应该会要求202X年前要有房产)?我这种情况,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是算2016年还是2021年?

区教育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经收到,经核实现回复如下:据市民文字表述,2016年购置的房产在变卖后,产权持有人非市民本人,因此该房产不能做为市民孩子的入学报名房产。同时,市民在2021年新购置温州市第二中学辖区房产,就房产持有时间而言,已纳入预警执行对象,其他入学条件不变,实际政策以入学当年公布为准。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鹿城区教育局普教科88262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