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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拆迁政策向瓯海区政府问:作价回购,允许建设房屋通过补办手续该房屋应当合法

2021-05-23 13:53栏目:温州民生

我们的拆迁政策瓯海区政府问:
根据国土回复、120.5建房变价款国土局通过收取变价款的方式,作价回购给建房户,在基础上允许建房户通过补办审批手续。那我家1984年建造的73.6平方,和2000年建造的46.9平方房屋,共计120.5平方均为建在.在此基础上允许建房通过补办审批手续。请领导(回复合法或不合法)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 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作价回购,允许建设房屋通过补办手续该房屋应当合法”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因您提供的发票不完整,经与您电话联系,您将于2月1日带变价款发票到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瓯海中心区11号楼102室)核实相关情况。承办单位: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 联系方式:0577-8827708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