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wz_向永嘉县政府问:瓯北龙桥十字路口捞鲜牛 花胶鸡火锅店油烟以及店内排风污染严重
2022-02-23 08:18栏目:温州民生
iwz_向永嘉县政府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
第八十一条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根据上述规定,位于瓯北龙桥新街银府商厦一楼的捞鲜牛花胶鸡火锅店属于违规经营,其在未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已严重影响相关住户,且其营业时间较迟,夜间排放污染致使住户晾在外面的洗净衣物有一股火锅味,请有关部门查处整改。另该店还开设了烧烤业务,竟公然在人行横道上烧烤,严重影响过往行人。
永嘉县政府答复:
iwz_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反映的瓯北龙桥十字路口捞鲜牛花胶鸡火锅店油烟直排并在人行横道上烧烤的事项。
瓯北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勘查,经查,商家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并正常使用中,且未发现在人行道上烧烤现象。
10088648照片.doc
感谢您的问政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永嘉县政府答复: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们将尽快核实予以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