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yuanwz向龙湾区政府问:房屋补助事宜咨询
huyuanwz向龙湾区政府问:
4.新购房屋补助
房屋所有权人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货币补偿协议并腾空验收合格的,按货币补偿金额(合法房屋建筑价值、室内装饰装修、附属物补偿、合法房屋基底增购面积补偿、货币补偿奖励)的10%给予补助。
区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意见中一般有以上征收条款,请问具体如何实施是否有细则?
比如要提供什么内容才能申请购房补助?购房合同或房产证?新购房时间节点如何认定?购房合同签订时间要做征收协议之后?
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房屋补助事宜咨询”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区住建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按照方案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货币补偿协议并腾空验收合格的即可享受购房补助。承办单位:区住建局(征管办)联系方式:8696928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