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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日七夜向乐清市政府问:商品房装修可否使用公积金

2021-12-22 16:18:22栏目:首页 > 温州民生

七日七夜乐清市政府问:

乐清户籍某事业单位正式员工,缴纳公积金12年左右,里面余额大概有15W,请问自有房子装修可否提取?可否申请公积金贷款装修?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乐清分中心答复:
您好!您咨询的装修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问题我中心已收悉,现答复如下:1、根据目前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装修不能提取公积金和申请公积金贷款。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2)退休的;(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6个月的;(4)出国、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租赁自住住房的;(7)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3、如符合条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1)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2)在本市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其房屋坐落的具体位置已明确,有关手续合法、有效,且申请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时间在6个月以内;(3)自有资金部分已符合规定且已落实并投入使用;(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良好的信用和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同意以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普通住房作为抵押;(6)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普通住房未办理抵押登记前,能提供管理机构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其他阶段性担保;(7)本人以及配偶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8)本人以及配偶在本市未办理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已办理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已还清(含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再次申请的规定;(9)管理机构和受托银行及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条件;(10)职工提供的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的。 经办科室:业务科联系电话:61607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