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zl123向鹿城区政府问:关于房屋分摊面积问题
pzl123向鹿城区政府问:
你好,本人于03年购买位于火车站新都大厦4层的商用房大厦总共12层,房产证上面建筑面积为912.7平方,从购买开始到现在为止一直处于租赁状态中,今年准备卖掉的时候,发现按房产证上面的图纸测量实际使用面积大概只有500平方不到,分摊面积将近一半,而且在我们房产的中间位置旁边有一个将近200平方的配电房。房产证上面的图是否有错误 这块如果包含在我们的套内面积那分摊面积才是比较正常的,配电房只能通过我们这边进去没有别的通道。
市资源规划局答复:
您好,您于2019年4月3日向温州市政服务热线12345反映的火车站新都大厦4层房屋所有权登记事项,经调查房屋所有权证上的面积与测绘成果一致:房屋所有权证上建筑面积为912.70平方米,其中众用分摊为402.85平方米,不包括配电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业务四科咨询电话:889250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