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06616755向文成县政府问:要求撤回拆迁公告,重先征求业主意见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是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大峃镇云都花都园C幢的业主。自从2020年5月58日小区门口发布拆迁公告中获悉,自己居住套房将要被拆迁,心里很是不安,产生以下疑问。
一、主管单位未在小区公布房屋拆迁规划的前提下,就直接发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5月28日之前业主从未从得知小区拆迁一事。这严重违反了《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第七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公共利益、确需征收房屋的,应当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确定房屋征收范围,并予以公布。”第八条,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征询被征收人的改建意愿;百分之九十以上被征收人同意改建的,方可进行旧城区改建。第九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调查、认定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以上法律义务未履行的情况下,提前发布拆迁公告和征收与补偿方案,侵害所有业主的知情权,损害业主利益。(先前投诉答复中说是在网站上有公布补偿方案,但不能掩盖没在拆迁小区张贴公示及业主不知情的事实)
二、经浙江政务网投诉后,工作上有轻微好转,有专门工作人员联系我上门答疑解惑,但电话中不建议这幢楼其它业主旁听。至于其中的原因至今不懂。当天对投拆中的所提出疑点问题还是不能正面复。其中提及的就近安置房的规划及土地指标等关键性问题上,回复是:“向上级领导反应”。转眼又过了一周,就近安置政策至今不够明确。我认这严重这违反了“《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第十条(四)用于产权调换房屋、周转用房的基本情况和交付时间。”结合以上两点,我们认为发布的拆迁公告为时过早,要求主管单位撤回公告。重先征求所有业主拆迁意见再制定征收与补偿方案,以维护业主利益。(此前答复说是在第八条和第十条有明确说明。但第八条中只提到“就近安置”四个字,再无其它【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