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2020年4月3日,综合执法局发布公告“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主城区部分人行道违法停车实施行政处罚的通告(第1号)”。实施日期为2020年4月20日,实施范围:人民路(龙港大道至通港路)、龙翔路(文卫路至金钗街)等,但西一街(龙港大道至农商银行),龙港大道(西一街至人民路)此段人行道上有违停。关于人行道违停范围,是否发布不准确,希望及时更新禁止停车的人行道路段范围,望采纳建议。”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龙港市行政执法局指挥中心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您的建议我们已经收到,人行道违停二期规划路段我局正在研究更新禁止停车的人行道路段范围。承办单位:龙港市行政执法局联系人:陈主任联系方式:6420211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