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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教授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咨询公司变更住所未申报是不是属于违法行为

2021-11-22 05:39栏目:温州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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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教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

咨询公司变更住所未申报是不是属于违法行为

 

一家公司注册成立后需要办公地址,也就是企业执照上的“住所”,但是如果这家公司成立擅自变更了“住所”而不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也不知道,这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就没有变更。

现向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公司登记的住所变更住所未申报是不是违法行为?如果是违法行为该如何处罚?依据什么法律的哪一条款?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公司变更住所未申报是不是属于违法行为”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二)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对企业法人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时,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经济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承办单位: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89661167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