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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翻倍向瓯海区政府问:关于海派嘉园小区内部建设垃圾房问题

2021-11-22 03:10栏目:温州民生

月光翻倍瓯海区政府问:

新桥街道要求在海派嘉园内部草坪上建设4处垃圾屋,每处垃圾屋占地20-40平方。垃圾分类应该支持,但是推掉草坪,破坏小区绿化环境建设垃圾屋是否有违保护环境理念?尤其夏日垃圾屋易生蚊虫,散发腐味,如此庞大的垃圾屋对邻近楼栋特别是低层住户生活品质和房屋价值造成不可逆的巨大影响,属于后期人为增加的不利因素。现要求政府有关部门明确垃圾屋是否必须要建设在小区内部?如果是,是否有文件依据,请提供文件?是否有规定选址需通过所有住户(或百分之多少的住户)同意方可实行?如果不是必须建在小区内部,是否可以选址在小区门口不影响交通的隐秘位置?因垃圾分类已进入攻坚阶段,为不耽误工作推进,请有关部门尽快回复。

瓯海区新桥街道办事处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新桥街道在海派家园建垃圾房”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新桥街道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根据温委发(2019)66号、温瓯分类办(2020)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在本市区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体系,城镇生活垃圾全面实施强制分类。结合小区实际,按照150-300户设置一处投放点,投放点按照“四有六标配“要求建设垃圾分类房。 承办单位:新桥街道 联系方式:8841360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