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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ww向市人力社保局 问:二胎难产剖宫产的产假时间

2021-10-22 15:33栏目:温州民生

zhww市人力社保局 问:

我想咨询下二胎,难产,剖宫产可以享受多长时间的产假?产前假最长可以休多久,能否休哺乳假?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市严格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相关规定。《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98天,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再增加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该规定中指的“产前可以休假15天”,这“15天”是包含在98天产假内的。《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安排不少于1个小时的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增加1个小时的哺乳时间。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为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单位: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室:劳动关系处联系电话:89090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