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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bx515向市人力社保局 问:温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疑问

2021-10-22 08:48栏目:温州民生

zbx515市人力社保局 问:

你好,我2017年硕士毕业,2019年7月来温州参加工作的,在鹿城区一家企业工作,公司10月份开始为我交社保,至今没有申请就业补贴,今年听公司人事说可以申报了,我看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申报指南,针对不同的奖励额度对应的申报条件,我应该按照哪个申报呢?希望帮我解决一下这个问题,谢谢。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根据《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招引“510计划”攻坚行动 助力“百万人才聚温州”的方案》(温委人〔2020〕2号)文件精神,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条件:1、对新全职来温工作的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世界大学排名前200位大学(以最新一期ARWU、THE、QS、U.S.News排名为准)或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给予总额6万元、4万元、3万元就业补贴,分2年发放。2、在2020年9月-2021年9月期间,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来温企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补贴额度按《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温委人〔2020〕1号)标准的150%兑现,即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分别按总额7.2万元、3.6万元、1.8万元、1.08万元的标准兑现,分2年发放。3、2020年1月-2020年8月期间,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按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分别按每月2000元、1000元、500元、300元的标注予以补助,最长期限为2年。根据您提供的参保信息,您于2017年6月毕业,2019年10月份首次在温参加企业社保,您毕业已超过2年,故不符合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条件。10月27日已电话沟通。单位:温州市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909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