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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erll向鹿城区政府问:对于之前被征收的拆迁户,房票政策是哪样的

2021-10-22 04:36:54栏目:首页 > 温州民生

muerll鹿城区政府问:

2016年10月份房子被征收,本人选择了原拆原建,一直到现在2020年10月,对应的安置地块一直没有开工,2020年10月19日,出台了温州市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细则,其中算的房票金额是按4年前周边房价评估的吗?4年前,协议评估是1.2万一平方,如今周边房价已经涨到2万一平方,如果按四年前的价格评估是否合理,对减少大量流离在外的拆迁户,会有意义吗

区房屋征收办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2016年10月份房子被征收,本人选择了原拆原建,一直到现在2020年10月,对应的安置地块一直没有开工,2020年10月19日,出台了温州市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细则,其中算的房票金额是按4年前周边房价评估的吗?4年前,协议评估是1.2万一平方,如今周边房价已经涨到2万一平方,如果按四年前的价格评估是否合理,对减少大量流离在外的拆迁户,会有意义吗”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鹿城区城中村改造建设中心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温州市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10月19日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10月19日-2020年11月18日,目前尚未正式发文实施,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予以反馈。(联系电话:0577-59397126,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承办单位:温州市鹿城区城中村改造建设中心联系方式:0577-5939712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