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ngrong30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问:公积金贷款事宜
jiangrong30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问:
你好!咨询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事宜。最近与朋友共同购置了一套房子,登记两人名字,属产权共有。之前朋友名下已有一套房子(这次第二套),本人没有。如果后续办理公积金按揭贷款,该利率属首套政策还是第二套政策,利率有无区别。或者是分开计算?烦请告知。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
网友jiangrong30,您好!您提出的咨询问题已收悉,现将结果回复如下:经电话与您联系,对您的问题已作反馈解释,感谢您在电话中对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一、由于您与朋友共同购买住房属于两个家庭购买同一套住房,而且同一套住房不能重复抵押,所以,只能由其中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一方提出申请,另外一方无论符合或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均不能再以购买该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两个家庭购买同一套住房,其中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将受该申请方所占原房价部分计算限制。二、根据温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职工家庭具体房屋套数以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房屋套数查询记录为准。家庭购买第一套或第二套自住商品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三套房不能贷款。职工家庭购房申请贷款的,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为30%,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为50%,二套房年利率为一套房贷款年利率的1.1倍。感谢您的问政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