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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皮球123向市人力社保局 问:生育险咨询

2021-10-22 01:55栏目:温州民生

小皮球123市人力社保局 问:

您好,有两个问题望咨询
1:生育险报销顺产/剖腹产医疗费+历年账户余额报销+生育津贴这三个吗?
2:津贴按单位申报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口径去计算,这个是去哪里查吗?还是社保局的系统里面有。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答复: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温州市生育保险办法》和《温州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我市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可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和生育津贴待遇。关于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具体政策。符合《办法》规定的职工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下列标准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育或者妊娠7个月以下早产的,医疗费补贴为2200元;2、助娩产的,医疗费补贴为2800元;3、剖宫产的,医疗费补贴为4000元。关于生育津贴的具体政策。符合《办法》规定的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时,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津贴: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育、终止妊娠或者妊娠7个月以下早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2、妊娠4个月(含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3、妊娠4个月以下终止妊娠或者患子宫外怀孕实施手术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同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可再增加30天生育津贴。2019年底,我市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合并实施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两项制度,两险合并实施后,待遇享受人员生育或终止妊娠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按生育保险限额方式结算,超过限额部分,可以使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关于您所在用人单位申报的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您可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查询。感谢您对我市生育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有问题可以联系:88880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