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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v6w31b向市人力社保局 问:就自考毕业生档案问题咨询

2022-02-22 21:21栏目:温州民生

tuv6w31b市人力社保局 问:

我的问题如下:

1、人才中心是否接收初中毕业的自考专科毕业生档案?

2、如果可以接收,是由市人才接收还是县人才接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谢谢

市人力社保局 答复:

· tuv6w31b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因一直联系不到您本人,不能根据你的实际情况直接给予答复,现请按以下途径办理: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规范管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204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接收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及以上学历各类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如果您是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团体工作的,需携带密封的高中档案和自考的专科档案、劳动合同原件到单位所在的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如果您是未就业毕业生,需携带密封的高中档案和自考的专科档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

感谢您的问政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温州市各县(市、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

序号

名称

地址

咨询电话

1

温州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学院中路5号人才大厦办公楼三楼档案室

88630760

2

鹿城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仓桥街32号三楼

88216055

3

龙湾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永中街道高新大道166号社保大厅3号或者4号窗口

85988128

4

瓯海区人才服务中心

瓯海区行政中心(瓯海新区府)4号楼1楼区社保中心20-23号窗口

88532306

5

洞头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37号综合窗口

63472000

6

开发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经济技术开发区明珠路850号1号楼112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