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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8428向鹿城区政府问:小升初招生

2021-12-21 13:29栏目:温州民生

zy8428鹿城区政府问:

您好!我想咨询的是小孩子2021年9月份要读初一,学校是温州市第二中学,房产证是孩子父亲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孩子父亲2020年3月份突然病故,现咨询鹿城区教育局说父亲过世了,孩子就不能就读温州市第二中学了,如果房产证名字改成小孩,也算预警了,也不一定能就读二中。这种做法是不是很不合理。

区教育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入学”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鹿城区教育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根据2019年招生政策,鹿城城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房屋产权人为学生父母的,按产权证件所在地就近分配入学。在温州市实验中学、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温州市第二中学三所学校辖区内,新购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60平方米之内的,必须达到居住三年以上(起始居住时间不得迟于2016年8月31日)。上述三所学校和温州市实验小学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户家庭子女就读同一所学校(从2015年4月起,采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实施)。2019年开始,上述三所学校建立招生预警机制。具体为:2019年3月31日以前取得该校施教区内房屋所有权且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全额保障入学;如学校仍有空余学位,则面向2019年3月31日之后购置房产且符合条件的申请入学对象,按照房屋所有权证取得时间先后顺序接收入学;其余对象按相对就近原则分流到有空余学位的周边学校。其他入学条件不变。市民所述的房产,因产权所有人过世,未明确该房产继承问题,不能作为有效入学产权。承办单位:鹿城区教育局,联系方式:8826281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