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BC向市公用集团问:燃气公司场站工作时长超出劳动法规定时间
2021-11-21 16:22栏目:温州民生
ACBC向市公用集团问:
燃气作为公用集团下二级子公司,场站一线人员一周时间超过40小时,一个月工作时长240小时,严重超出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长。并且没有加班费。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
关于“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存在超时加班”办件办理情况的说明2020年7月8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收到办件(编号:WX20200327802987),当事人举报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存在超时加班情况。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接件后,及时派员赴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开展调查,经查阅该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员工花名册、考勤记录、规章制度、工资册、会议记录等资料,查明该用人单位下属的两个燃气供应站原先实行24小时三班制的排班,在2020年6月13日温岭运输燃气的槽罐车发生爆炸后,根据上级部门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该用人单位强化了对燃气供应站内槽罐车装卸的安全管理,加强了装卸、巡查人员力量,在与员工协商一致后,该用人单位将原先的班次调整为工作一天,休息两天的班次,工作时间每天为17.5小时,其余时间员工可以自行安排,一个月累计工作时间为175小时,用人单位根据员工加班情况支付相应加班费。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监察员对该用人单位进行了行政指导,目前该用人单位已获批批综合工时制,并表示将优化排班,根据员工的个人情况安排合适的班次。劳动者如果发现该单位存在其他违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请及时携带相关材料到温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举报投诉,地址:温州市学院中路303号,联系电话:89998015。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
我局于2020年7月8日收到你提出的工作时长超出劳动法规定时间问题的事项,经审查,应当由温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温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已对你的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若你有相关证据材料需要提供,请直接与其联系,联系电话:89998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