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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lhk2005向市公安局问:举报违法查询不到结果

2021-11-21 09:23栏目:温州民生

xlhk2005市公安局问:

本人通过微信公众号参与交通违法举报,没有通道可以查询到举报结果,是否能在公众号上增加举报结果的查询功能

市公安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本人通过微信公众号参与交通违法举报,没有通道可以查询到举报结果,是否能在公众号上增加举报结果的查询功能”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宣传科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根据《温州市公安局关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公告》(简称公告)第三条第(一)、(二)项规定——(一)通过“温州交警”微信举报平台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及时审核,经查实符合证据条件的,通过专门账号以微信红包形式发放给举报人在平台实名注册的该微信账号上;(二)对多人举报的同一违法行为,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不实施重复奖励,交警部门对举报线索是否被采录不作解释答复。即群众通过“温州交警”微信“我要举报”平台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公安交警部门将对该起举报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举报人会收到“温州交警”微信的提醒信息以及相应的举报奖励(对同一举报人的每日奖励次数不超过10起),如未审核通过则不会接受到信息及相关奖励,对于违法举报信息是否被采纳的问题,根据公告,交警部门对举报线索是否被采录不做解释答复。已致电联系当事人沟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承办单位:交管局宣传科 联系方式:88300114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