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l00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温州市瓯海区三垟大道新京都家园13栋(京都健身会所)故意拖延
2021-10-21 23:05栏目:温州民生
cjl00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
本人于今年6月11日向该店提交退课退卡等退费申请,至今4个月未收到退费款项,故投诉温州市瓯海区三垟大道新京都家园13栋(京都健身会所)一是故意拖延款项、二是高额退款手续费不合理、欺压客户。1.故意拖延款项:由于本人退课退卡总金额达4万,故内心焦急,多次联系门店健身部门经理未果,一开始以要提交总部审核为由拖延数日,后续又建议我私下转让处理价格高,继续拖延数月,实则是担心影响门店业绩,10月本人联系门店要求不转让直接退费,又以部门管理人员更换为由让我继续耐心等待。2.高额退款手续费不合理、欺压客户:申请退费时门店说退款手续费需要收取40%,高出一般20%至30%的市场标准,高额退款费让客户难以承受,索要当时的签订合同文本不提供,导致我无法求证退款规定,存在欺压客户现象。强烈申请有关部门帮助协调,要求立刻履行退款。希望相关部门负责人能保证群众合法利益,严肃处理不法不诚信无良营业机构及场所负责人。
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