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小李向苍南县政府问:落户苍南
温州小李向苍南县政府问:
根据《苍南县户口迁移暂行规定》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办理人才引进落户。(一)《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ABCDE类人才、大专(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以上学历、初级以上职称、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人员,可以在城镇先落户后择业。
我是本科学历,且具有初级职称,是否满足苍南县人才引进落户的条件?如果满足条件,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去哪里办理落户手续?
苍南县公安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我是本科学历,且具有初级职称,是否满足苍南县人才引进落户的条件?如果满足条件,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去哪里办理落户手续”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苍南县公安局行政审批科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您好,《苍南县户口迁移暂行规定》第二章第三条《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ABCDE类人才、大专(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以上学历、初级以上职称、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人员,可以在城镇先落户后择业,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迁移人(含随迁人员,下同)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迁入地房屋权属证明、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户主同意落户的证明(单独立户的,提交房屋权属证明;挂靠单位集体户的,提交单位同意落户证明;社区集体户以实际居住或就业单位所在地为准,一般不需同意落户证明。下同);3.随迁人员关系证明;根据县级以上人才办出具的分类人才认定证明、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或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即可。直接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办理。 承办单位:苍南县公安局行政审批科联系方式:0577-6471820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