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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强的强者向市教育局问:关于咨询南浦实验中学学区房及入学相关的几个疑点

2021-06-21 06:21栏目:温州民生

永强的强者市教育局问:

2020年12月30日鹿城区教育局发布了关于鹿城区中小学招生预警公告,其中说明原预警信息继续执行,但还存在几个疑惑,希望能得到专家的解答。

1、原预警信息中提到2019年3月31日之后购置房产且符合条件的申请入学按照房屋所有证取得时间先后顺序接收入学,这里面提到的“符合条件”指的是什么?能否明确点。

2、购买60平以上的和60平以下的对于入学有什么明确的要求?

3、现有两种说法:其一,现在购置无论面积大小的房子,一律都是按取得房产证时间先后顺序入学。其二,购置60平以下的房子是否要减掉三年时间后再与60平以上的房产证按先后顺序时间排队入学。以上说法符合事实吗?

 

区教育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你好,您的问题已经收到,现回复如下:电话联系市民,根据市民所述情况,对照2020年鹿城区初中招生文件要求予以解读:温州市实验中学,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温州市第二中学入学具体要求如下:1.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鹿城城区;2.入学房产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20平方米以上,领取房屋产权证(包括新购房、买卖、析产、继承等)须满三年,营业用房、商业用房、生产用房等使用性质为非住宅类的产权证不作为入学依据;3.2015年4月1日之后领取的温州市实验中学施教区的房屋产权证,同一房产三年内只允许有一户(一对夫妇及其未婚子女计为一户)家庭子女就读同一所学校;4.如房屋产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需满足学生父母无房产,且学生及其父母户口与上述房屋产权人在一起;5.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发布的《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初中2019-2021年秋季入学预警公告》,温州市实验中学,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温州市第二中学实施招生预警,对2019年3月31日以前取得该校施教区内房屋所有权且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全额保障入学;如学校仍有空余学位,则面向2019年3月31日之后购置房产且符合条件的申请入学对象,按照房屋所有权证取得时间先后顺序接收入学;其余对象按相对就近原则分流到有空余学位的周边学校。其他入学条件不变。 实际政策以入学当年公布的为准,请市民持续关注招生政策,全面了解政策 。感谢您对教育的关注和支持!鹿城区教育局 88262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