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ngmanxie向市住建局问: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2022-02-21 20:21栏目:温州民生
longmanxie向市住建局问:
根据最新人才购房补贴(根据2019年5月24号文件《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操作指南(试行)》)中要求申请购房补贴条件:
1.2018年1月1日后在温首购房,产权人为申请者本人或与配偶双方共有。
2.2018年1月1日前在温购房的人才,申请购房补贴时人才资格和住房资格审核以及补贴标准按《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市区人才住房政策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3〕103号)执行(对户籍不再作要求)。
我取得副高职称,在温工作也7年,终于在2017年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本来按照去年18年的政策是可以享受住房补贴的,但今年的规定限制了购房时间,是否有失公允?因为按照13年的政策,根本达不到如此苛刻条件,我在想一个政策的执行实施是否考虑到了惠民性和公平性?新政策提及了是考虑各企业人员,我也是企业人员,也不是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但因为新政策对时间的限制就无法享受到企业人员本该享有的购房补贴。明白财政资金也有限,但是可以通过加强审核,统筹安排合理补贴来控制。低层次的人才虽然不是名义上的高端人才,但也是为社会作出贡献不可忽视的中流砥柱。希望有关部门能好好斟酌,不让人才心酸落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