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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wkingking向市科技局问:关于2019年5月对已认定的综合体创建情况进行年度评价结果公布情况的

2022-02-21 19:02栏目:温州民生

snowkingking市科技局问:

在2019年4月,温州市科技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并在5月份,组织专家团队对温州市2018年已经完成认定的综合体创建情况进行了年度评估,通知文件第一项第3条明确提出:在5月底进行评估结果的公示。至今在温州市科技局网站和温州市政府网站未找到相关公示文件,请问温州市科技局,该项评估结果是否已经最终确定?在哪里公示?如何查询公示结果?

市科技局答复:

关于网络问政10089709投诉件的回复

2019年7月4日,我局收到网络问政10089709号“关于2019年5月对已认定的综合体创建情况进行年度评价结果公布情况的匿名投诉”,立即启动内部审查工作。经审查,该投诉件反映情况属实。我局立即实施整改,撤回温市产综办〔2019〕2号文件公布的评价结果,并严格按照《关于开展2019年度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温市产综办〔2019〕1号)要求进行公示等规范流程,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对责任人和相关处室进行严肃批评,要求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我局诚恳向投诉人和社会各界道歉!

2018年5月,为加快我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市府办出台了《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8〕52号),温州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温州市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认定管理办法》(温市产综办〔2018〕1号)。这两个文件只对市级综合体的拟新建名单要求公示5个工作日,对已在建市级综合体的年度评价结果没有要求公示。在2019年的建设推进过程中,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体现公平、公正、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科技局)研究出台《关于开展2019年度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温市产综办〔2019〕1号),要求对经实地调查和专家评价的结果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相关决策程序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发文公布。由于相关处室和责任人对文件政策把握不全面,工作不严谨,疏忽了公示环节,局里也没有很好的把关,导致程序不规范,造成工作被动,也增添了社会的疑虑。我们深感痛心和自责,再次向投诉人和社会各界表示歉意。

此事反映出我局在理解把握上级文件精神上不深不透,工作作风上不严谨细致,离上级和社会要求还有较大距离。我们一定从此事件中吸取教训,迅速整改,并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加强教育,坚决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不断提高工作标准和能力,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辜负社会各界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