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qq0215向龙湾区政府问:关于房产证相关问题
lqq0215向龙湾区政府问:
您好,
1. 本人在龙湾购买期房并交付后(按揭中),按规定流程办理了房产证之后,是否可以在房产证上增加配偶的名字?
2.请问下夫妻双方购房后,房产证上只有男方名字,之后以女方的名义买房算第二套房吗?
温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城东办证处答复:
您好,您于2020年3月30日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反映的按揭状态下办理转移登记事项,经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城东办证处了解调查,现答复如下:1、对于按揭状态下办理转移登记事宜,在抵押权人同意的前提下,需由夫妻与抵押权人一同申请,依转移登记及抵押权变更登记的组合登记流程进行,需提供以下资料: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婚姻关系证明、夫妻财产约定、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人出具的同意声明、抵押变更协议。2. 信访人咨询的二套房问题不影响我办证处登记事宜,请咨询其他业务部门。联系人:郑海文;联系电话:86508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