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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ting.G向市人力社保局 问:关于异地就医医保报销的问题

2021-12-20 18:34栏目:温州民生

Marting.G市人力社保局 问:

        您好,我父亲今年二月中旬在河北保定老家中过年时突发疾病住院将近一个月,没有来得及报备,住院时间一个月左右花费大约三万多块,请问这种情况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报销所需要的材料有那些,并且在回温州后需要在多长时间内提交报销所需要的材料。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鹿城分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关于异地就医医保报销”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鹿城医保分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我们将视病情判定报销比例,属于急诊抢救的费用先由参保人个人按10%自理,再按温州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不属于急诊抢救的费用在10%的基础再增加25%自理之后按温州医保待遇支付。申请报销时请携带:发票、清单、出院小结、门诊病历、化验单(必要时提供)、市民卡或身份证、银行卡(储蓄卡)。受疫情影响报销时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您可在此期间合理安排时间向我局申请。承办单位:鹿城医保分局;联系方式:0577-5698761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