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yssa向市人力社保局 问:产假当年是否还享受年休假呢
alyssa向市人力社保局 问:
当年请了产假,是否还享受年休假呢,,,,,,,,,,,,,,,,,,,,,,,,,,,,,,,,,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做如下答复:《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故当年休产假还可以休年休假,如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则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感谢您对我们人力社保工作的关心,谢谢!单位: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室:劳动关系处联系电话:890901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