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xinda1593向瓯海区政府问:关于补贴领取的咨询
huxinda1593向瓯海区政府问:
你好,我是于2019年取得一级建造师书证书的温州本地上班员工,累计社保已到四年,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工程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8〕128号。一级建造师等同 中级工程师。 这几天看到《瓯海区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及人才平台奖补申报指南(试行)的通知》,想问一下我能不能申领中级工程师的2万元奖励?如果不行请告知理由,如果可以申领,请告知申请流程,谢谢!!!
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补贴领取的问题我们已收到。经瓯海区人力社保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工作人员已致电您沟通告知,瓯海区专业技术个人专项奖励,所指的对象是2019年1月1日后引育的,持有县级以上人力社保部门考试或评审的专业技术证书的人员。办理单位:瓯海区人力社保局联系方式:0577-88527297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