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67797722向龙港市政府问:关于龙政发(2020)14号文件第五条优化人才安居政策咨询
15867797722向龙港市政府问:
本人留意到最近龙港市人民政府出台一份文件,编号为:龙政发(2020)14号“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和扩大产能的若干措施”中,其中第五条:优化人才安居政策。该项表面与龙港市企业签订正式合同的人才可申请相应补贴。
本人户籍龙港市,未婚,2015年即入职交通银行温州分行,且签订6年正式合同,目前在交通银行温州苍南支行(即将改名龙港支行)工作已满3年,学历本科,且未拥有住房。
本人想咨询政府有关人员,本人是否符合龙政发(2020)14号中第五条:优化人才安居政策中的要求?是否可以在龙港购买商品房后申请对应的20万人才购房补贴?以及对所购商品房是否有限制?即只要是商品房是否就能申请补贴?另外如果符合条件,我需要在购房后去哪里办理补贴申请?办理时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龙港市经济发展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咨询政府有关人员,本人是否符合龙政发(2020)14号中第五条:优化人才安居政策中的要求”的问题,现回复如下:根据龙政发(2020)14号文件,该条款尚需配套相关细则。目前,资规局正在研究起草中。具体申报条件、申报程序、补助领取等内容,会在细则进行明确规定。敬请耐心等待。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