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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ihua_0向鹿城区政府问:关于鹿城学校教育入学资格咨询的继续咨询

2021-11-20 22:35:29栏目:首页 > 温州民生

caihua_0鹿城区政府问: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入学”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鹿城区教育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根据招生政策,适龄儿童父母仅与其直系亲属共有的产权,父母持有部分参照普通房产执行。市民所述共有产权,适龄儿童妈妈与舅舅非直系亲属,该产权不作为有效入学依据。 承办单位:鹿城区教育局,联系方式:8826281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上述回复提到“市民所述共有产权,适龄儿童妈妈与舅舅非直系亲属,该产权不作为有效入学依据。” 

我们这边的问题是这样的:亲姐弟在中环名人共有房产,弟弟未婚,姐姐女儿为适龄儿童,意向就读于市府路小学锦江路校区,姐姐及其女儿落户于此房产。按照招生政策解读适龄儿童父母仅与其直系亲属共有的产权,父母持有部分参照普通房产执行。那姐弟非直系亲属,难道中环名人共有房产姐姐及弟弟的子女均无法就读吗?明明房屋产权有对应辖区学校且仅一步之隔,请区教育局予以解答并告知如何才能符合市府路小学锦江路校区的入学要求。同时请区教育局对就学共有产权面积是否有要求予以解答。


区教育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入学”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鹿城区教育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市民的共有产权,不作为有效入学依据。适龄儿童父母仅与其直系亲属共有的产权,可作为有效入学依据。如适龄儿童户籍在该房产处,可作为统筹生,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承办单位:鹿城区教育局,联系方式:8826281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