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君主网搜罗温州各县区动态

jacob1024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要求绿森商城即刻退款并与银行协商终止自动分期

2021-11-20 19:33栏目:温州民生

jacob102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

投诉对象: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娄韶山,注册资金:10,752.7万元,地址:温州市南浦二区秋明四幢105室。

本人于7月9日在绿森商城APP下单3台iPhone 11 128G,金额14247.3元。

订单号:838058315942625776912343777

因在支付过程中出现不连续卡顿,为确保付款成功,

付款途中在手机网页页面、电脑网页页面和手机APP页面等多个页面进行切换、轮番尝试,最终支付成功,

银行账单亦显示的是一笔消费,金额14247.3元。

这个过程导致本人对其“分期”方式理解出错,错误的以为是账单分期,以便参加银行账单分期(达额送礼)活动。

今天与银行人工客服确认,该笔消费为自动分期,不能参与银行账单分期(达额送礼)活动。

我便取消了订单,与绿森商城APP在线客服沟通,要求即刻退款,客服以“有反馈”、“会处理”等固定措辞进行搪塞、敷衍。

鉴于上述情况,特恳请贵局协调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要求绿森商城即刻对我上述订单进行退款并与银行协商终止自动分期。

盼复,谢谢!

区市场监管局答复:
您好,您于2020年7月13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事项(政务网WX20200341705768)已收悉,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经联系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基于商家的合法选择,对同一客户的购买行为进行了一定的限制,在绿森商城的页面上已明确限购一件,由于系统查询到您的收货地址存在雷同订单,购买数量超过该公司页面限购数量,系统自动判定为订单为同一客户,属于非正常购买客户导致无法发货。您现申请退款,经我局调解人员沟通协调,绿森公司已办理退款成功。本次投诉已处理完毕,我局予以办结。 承办单位: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号码:0577-88060327?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