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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门人123向鹿城区政府问:荷花锦园自管小组你们应该去温州高速路口收取过路费

2021-10-20 14:23栏目:温州民生

南门人123鹿城区政府问:

今年6月份以来,荷花锦园出现了一个自管小组,他们用栏杆、路桩等把荷花锦园2-8幢及马鞍池新村18幢和荷新巷2弄围栏起来,使这几个地方及附近的车辆进出都要进过荷花锦园收费点,他们收取500--1800的过路费或停车费,我们因为要接送孩子上学赶时间,不得已被交了钱,别的邻居看这些自管小组人员长得人高马大,不想惹事,也纷纷交了钱。请问,一个荷花锦园业主自管小组可以跨区域的收取马鞍池新村18幢和荷新巷2弄的停车费吗?一个荷花锦园业主自管小组可以对别的小区的车辆收取过路费吗?请有关部门介入调查,给百姓安全感。


鹿城区大南街道办事处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荷花锦园自管小组可以跨区域收取马鞍池新村18幢和荷新巷2弄的停车费吗?可以对别的小区的车辆收取过路费吗”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大南街道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荷花锦园自管小组表示小区实行半封闭式管理,未占用其他小区空间。市民如有依据对方跨区域收取马鞍池新村18幢和荷新巷2弄停车费,可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或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承办单位:大南街道荷花网格 联系方式:1816729555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