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iayin向龙湾区政府问:我们保留要求落实政策的权利
2021-10-20 07:49栏目:温州民生
zjiayin向龙湾区政府问:
瑶溪街道岭下村2015年进行拆迁,按照政策规定可以享受户增50平方,拆迁办没有落实政策。拆迁办的理由是:“户增部分价格是6576元,拆迁当年周边相关安置房市场价大概5000元,再加上A-16地块道路网尚未建设成熟,大部分村民认为户增不划算,当时就不愿意增购,因此在签订协议时,都不要求户增。”
拆迁办理由逻辑错误,如果拆迁当年周边相关安置房市场价大概5000元,何来户增部分价格是6576元(户增价格是市场价优惠20%),事实是当时市场价评估是8220元。
当年拆迁户安置方式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其中选择产权调换安置的拆迁户大致分为以下三类:1. 应安置面积选择全部都要:拆迁户根据合法面积、一三落地、三五底顶的政策,结合自家特点,选择了应安置面积的全部,没有放弃任意一点应安置面积。2. 应安置面积选择部分要、部分放弃:拆迁户根据合法面积、一三落地、三五底顶的政策,结合自家特点,没有选择应安置面积的全部,而是放弃了一部分应安置面积。3. 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搭配选择:拆迁户的自住房选择了货币补偿,剩下的祖屋、柴火棚、牲棚等选择了产权调换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