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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家园向永嘉县政府问:关于农村股改咨询

2021-07-20 05:22栏目:温州民生

温州家园永嘉县政府问:

       尊敬的领导,以下问题请帮忙解答下,我是永嘉县瓯北街道堡一村村民,我村目前正在进行股改,我目前是事业单位的临时工,我于2012年中旬结婚,户口也在当年中旬迁入村里,户口性质为农业户口,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应该定性为哪种股改对象?我看了浙江省的政策,我的理解应该享受正常社员待遇,但是村里并不认同,第一次办理时让我去单位打证明(证明未享受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福利),我提供证明后,村工作人员表示需和街道里商议,让过段时间再来,提交证明一个星期后我再次去村里办理,与村工作人员交涉过程中提醒村里的处理方案跟省里出的农改文件有冲突,工作人员表示“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正式编制(我提醒已提供证明),村里说是怎么样就是怎么样(以上交涉过程可提供录音证明)”,以上,请帮忙解答下,这种情况到底属于哪种股改对象?是否应该享受正常村民的"人口股"及“农龄股”待遇?PS:之前咨询了县农业局,感谢站长的答疑,虽并未解决我的问题。

永嘉县瓯北街道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关于农村股改咨询”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瓯北街道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经与堡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对接,堡一村经社表示因股份变动涉及全体社员利益,需要慎重处置,该种情况属于特殊情况,需要进行一事一议。堡一村经社积极进行了对接,目前已形成处置方案,要求您及时提供东瓯派出所户籍信息证明、结婚证、所在单位编外临时人员工作证明等材料。村经社核实后提交股东代表大会决议通过后,予以办理相关股权手续。承办单位:瓯北街道 联系方式:0577-6732816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