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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218453向苍南县政府问:创建美丽乡村中苍南县境内大部分山区半山区村庄周边存在大量私坟

2021-05-20 09:00栏目:温州民生

49218453苍南县政府问:

  农旅融合,是当下农村经济的热点话题,是实现生态,文态,业态“三态合一”的重要载体,是农业转型升级的主趋势。乡村振兴呼唤青年担当,我来自苍南县管辖镇下属的一个半山区社区,该社区是一个集低山,丘陵,平原为一体的“六山一水三分田”的地方。境内有独特的自然生态资源优势,周边有丘陵地貌,奇石,洞穴,瀑布等自然景观。我们完全有基础,有条件合力去谱写农旅新篇章,贡献农旅新力量。但现实的一面这一两百年来历史原因和上一辈村民传统陋习,在浙南山区 半山区丘陵一眼望去私坟遍地,大大限制了大部分村庄在创建美丽乡村空间,近年来政府加大力度对新建,翻建坟墓打击,收到一些成效。但我想要咨询一下是否会出台相关政策针对村庄周边上了年份的私墓彻底整治上有具体措施方案吗?

苍南县民政局答复:
49218453:你好,WX20210097676445件收悉,就你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我县私坟整治主要是依据《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殡葬改革 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意见》(温委发〔2012〕52 号)规定,坚持改造为主,堵疏结合,改迁并举治理原则。一方面坚决禁止新建私坟,对违规新建、扩建、迁建的各类坟墓一律予以拆除,并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理。另一方面对“三沿五区”视线范围内及其他地方现有私坟,采取“能改则改,应迁则迁”的方法,综合治理,逐步根治青山白化现象。一是生态化改造。我县因地制宜,按照坟墓生态化改造“四化”要求,即:土坟化、植被化、小型化、景观化,2020年8月份,特请浙江省九如园林设计公司设计立足苍南实际的四种治理方案供居民选择,分别是:适用于坟墓塘穴不再使用,且周边土料充足的老坟改造;适用于坟墓塘穴将持续使用,且周边土料较为充足的老坟改造;适用于坟墓塘穴将持续使用,且周边土料不够充足或基本无土料,需从异地运送的老坟改造(参考图样及改造实图附后)。二是迁移安置。“三沿五区” 视线范围内的坟墓,采取迁移安置的治理办法,应拆坟墓原则上迁入乡镇政府建设的公墓安葬,也可就近迁入公益性公墓或经营性公墓并按照规定的墓穴占地面积埋葬。三是深埋处理。无主坟墓可就地深埋处理,将整座坟墓用泥土覆盖深埋后,以土生草,植树绿化。同时,我县自2020年8月21日起,全面停止审批建设“非节地生态型公墓”,此后新建公墓必须为乡村生态墓地.。 (效果图附后)感谢对民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承办科室: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59861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