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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ocheese向市公安局问:温州交警公众号内的违章举报请问是否有人在管理?

2021-04-20 14:34栏目:温州民生

auocheese市公安局问:

温州交警公众号内的违章举报功能本意是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一起监督温州市内的各种交通违法违章行为,但是经过我几次的违章举报上传后,发现并没有任何的作用或者反应,没有任何的消息进行一种回馈。温州车流量巨大,人员素质层次不清,道路状况也比较复杂,所以违法违章监控不能覆盖城市的每一个角落,所以需要广大车主协助交管部门共同监督,但是作为一个违章举报的功能,目前看来就像一个面子功能,可以使用但是毫无效果,这不但不会起到正面的作用,反而会让热心的人民群众失去热情,对温州交警这方面失去信任。所以希望如果愿意继续开通这个违章举报功能,那么请加派人手进行管理,完善好各方面的功能,让每一位举报人都有个明确的反馈,而不是举报后石沉大海,如若做不到也就请下架吧,眼不见为净。以后的城市管理也就需要广大的交警同志们继续努力,也深深的感谢奋斗在一线的每一位工作者。

市公安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温州交警公众号内的违章举报功能本意是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一起监督温州市内的各种交通违法违章行为,但是经过我几次的违章举报上传后,发现并没有任何的作用或者反应,没有任何的消息进行一种回馈。温州车流量巨大,人员素质层次不清,道路状况也比较复杂,所以违法违章监控不能覆盖城市的每一个角落,所以需要广大车主协助交管部门共同监督,但是作为一个违章举报的功能,目前看来就像一个面子功能,可以使用但是毫无效果,这不但不会起到正面的作用,反而会让热心的人民群众失去热情,对温州交警这方面失去信任。所以希望如果愿意继续开通这个违章举报功能,那么请加派人手进行管理,完善好各方面的功能,让每一位举报人都有个明确的反馈,而不是举报后石沉大海,如若做不到也就请下架吧,眼不见为净。以后的城市管理也就需要广大的交警同志们继续努力,也深深的感谢奋斗在一线的每一位工作者。”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宣传科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根据《温州市公安局关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公告》(简称公告)第三条第(一)、(二)项规定——(一)通过“温州交警”微信举报平台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及时审核,经查实符合证据条件的,通过专门账号以微信红包形式发放给举报人在平台实名注册的该微信账号上;(二)对多人举报的同一违法行为,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不实施重复奖励,交警部门对举报线索是否被采录不作解释答复。即群众通过“温州交警”微信“我要举报”平台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公安交警部门将对该起举报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举报人会收到“温州交警”微信的提醒信息以及相应的举报奖励(对同一举报人的每日奖励次数不超过10起),如未审核通过则不会接受到信息及相关奖励,对于违法举报信息是否被采纳的问题,根据公告,交警部门对举报线索是否被采录不做解释答复。已致电告知当事人,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承办单位:交管局宣传科 联系方式:88300114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