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ffsff向龙湾区政府问:江上华庭小区房产证办理
2021-12-19 19:48栏目:温州民生
sffsff向龙湾区政府问:
地址:五道六路交叉口滨海园区C406-C-2(沙城街道大郎桥村经济合作社三产安置房)
时间:合同签订时间2016年6月,内容附8个月内办理房产证
问题:
1、申请提交不动产办理由哪方提交资料,开发商还是村里?
2、市政可否出面督促办理?
3、村里之前回复办证说辞的时间,每次都过时效,可否确切落实时效?
还请有关单位帮忙处理安排,有了你们的带领我们才有方向。辛苦了
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答复:
sffsff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1、经核查,该房地产项目已完成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入库。2、根据有关规定,该项目应先由开发建设单位(村集体)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首次登记后再由各业主凭相关材料到我区不动产中心办证处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3、首次登记完成后,各业主可凭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村民决议及分配清单、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外村人员税务部门要求必须要房屋销售发票)、原不动产权证书相关材料前往我办证处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注:如有涉税优惠的,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如夫妻约定为共同所有,需提供身份证及结婚证,在办理时进行归属约定)。 4、现建议当事人就该事项办理进度向大郎桥经济合作社咨询。若您有其他疑问,可来电或来访。联系方式是浙南经济总部大厦区行政审批局 3 楼,咨询台电话 85850321。感谢您的问政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