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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心哥哥向鹿城区政府问:《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鹿城区促进律师行业发展

2021-12-19 10:10栏目:温州民生

知心哥哥鹿城区政府问:

    鹿城区人民政府于2020年4月3日颁布的《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鹿城区促进律师行业发展实施办法》中第(三)部分提及“在我区实习并获得执业证的律师,给予每人补助0.5万元”,本人是2020年3月27日执业的,且此前实习是在鹿城区的律所,请问政策于2020年5月5日施行后,本人能获得0.5万元的补助吗?望请解答!若政策不清晰,个人建议将该条补充为“自政策施行之日起执业未满三年的青年律师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获得0.5万元的补助”。谢谢!

区司法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鹿城区人民政府于2020年4月3日颁布的《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鹿城区促进律师行业发展实施办法》中第(三)部分提及“在我区实习并获得执业证的律师,给予每人补助0.5万元”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关于咨询人询问的2020年3月27日执业,且此前实习是在鹿城区的律所,咨询人是不能获得0.5万元的补助的问题,该办法的第六条第四项中明确:本办法自2020年5月5日施行。故咨询人不享受该补助。承办单位:鹿城区司法局 联系方式:8880071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